关于一个案例的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3:18:56
甲乙双方离婚,孩子丙判给乙抚养.
丙长大后上大学
丙向甲要钱
问丙能否这么做?
为什么?
1。孩子成年
2。孩子未成年但有经济来源

不一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就要看当初他们具体的协议或者判决了的,虽然法律有规定这不妨碍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多向对方索要,但是大学上学不再这个范围的。

当然能了,离婚只是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
而亲子之间的关系还是依旧在的,所以丙本来就要承担抚养责任的.
(中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