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赔偿请教,已转正,未满六个月 急!!1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7:06:40
跟公司签的合同是两年的,已经转正两个月,至今共在公司工作5个月,
现在公司由于业务方向转变,要我立即辞职,
请问我可以找公司要求什么样的赔偿?

依据现行的劳动法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你的情况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可以要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