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是否对我们没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22:45
我是钦州人.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二年.单位从没和我们签过合同.社保等.这劳动法是否多余 这单位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那我该去那申诉 上告.现在还在工作.那那位帮下忙 仔细说下谢谢了

你在同一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十二年:
1. 单位一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
2. 单位一直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单位已经侵害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
1. 通过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举报,请求社会保障监察部门责令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从你进单位之月起补缴社会保险费。
2. 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定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从你进单位之月起补缴社会保险费。

该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是与这家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那就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肯定是违法了,具体的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