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积辞退员工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59:45
山东济宁世通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厂内职工达到2000人左右。
70%的职工未签定劳动合同,没有任何保险金。进入12月以来,厂内高层突然要辞退30%的员工,并以年终奖为要挟,要求被辞退员工写辞职报告。如不写就直接开除公司,还不予发放年终奖励。请问这属于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如果违反了规定应向什么部门举报?或者有举报网站。。。谢谢

又一起华为事件啊
这正是企业为了避开新劳动合同法而进行的非法行为,你应该去劳动局举报 这里是地址和电话
济宁劳动局:地址:济宁市洸河路121号
邮 编:272125
电话:(0537)2343204

这种规避新劳动法的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山东那我不知道`我在广州`我这边凡是辞工20人以上着就要象有关部门报告的`就算是没签合同也是违反劳动法的`

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以减少自己的违约成本。开除三十百分比已经是裁员了。这单位完全是违法的,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起诉

发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职工热线12351、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各区县工会信访窗口、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投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