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后的房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19:47
一个朋友和老婆离婚了,当时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后来把男方把房子让给了女方.
现在男方又结婚了,但一直没买房子,最近他又把前妻的房子买了过来,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我想问的问题是,他现在已经结婚了,买了房子,万一他和现在的老婆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怎么处理?是按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他自己的财产?
如果他自己一人去公证处公正,是否可以保护他的这处房产在一段时间内的独有性?但现在去公证的话,已经不能算婚前公证了,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谢谢回答!
现在说的是婚后,男方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如果两年后,他和老婆离婚了,这个房子怎么处理?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只是男方个人的?

夫妻双方明确约定是指去公证处公证吗?

虽然还是原来的房子,但其是在婚后重新取得的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在2001年已经出来,否定了婚前财产经过一定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证上只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他自己的财产.不会成为夫妻共有.

因为是婚后买的房子,所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现在他们夫妻可以约定那房子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然后拿去公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