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离婚后的房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09:24
甲方和乙方准备离婚,并且他们的婚龄已经超过10年。

离婚后,孩子随甲方过(刚满18岁)。

双方都有意将现在住的房子卖掉(承租公房,并没有买下来),卖掉的钱然后分配。

假设房子最终卖了40万,那么这40万是按甲方、乙方分,还是按甲方、乙方、孩子分?

带孩子(已成年)的甲方最终能得到房钱的多少?

谢谢。

如果是承租公房,孩子的户口在公房内,那么公房有孩子的份额。一般可以参照每人1|3进行分割。

各位懂法律的.我晕.不会吧?承租的你们也同意卖?没晕吧?

你们卖房子,那是受<<合同法>>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的调整.

根据<<合同法>>规定,能够卖房屋的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他人是没有权利卖房屋的,除非得到了房屋所有权人的许可或授权.而你们的房子是公房,产权(也就是所有权,不管这房子有没有登记过)不是属于你们的.你们是不能卖的.

既然都不能卖,还谈什么分钱啊?

如果你们把房子卖了,如果被房屋的所有权人知道,他会起诉你们和买房的人,因为房屋为不动产,是以公示生效(也就是在房产管理局登记为生效条件)的,买房子的人因为没有尽到查察义务,所以他必须将房子退还给产权人(也就是所有权人),而你们的钱也得退还给买房人.

弄得不好,你们还会被买房子的人报案,会被检察院以诈骗罪的罪名起诉的.因为你们明知道这房子不是你们的,是你们承租的(刑法规定,从你们的行为就可以看出,因为你们又没有精神疾病,常人都知道房子只有产权人才可以卖),而你们为了得到钱居然把不是自己的东西卖给其他人,你们会面临坐牢的风险.

希望赶紧将卖房款退还给买房人并收回他手上握的你们给他的卖房合同和收据等东西.

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1.没有产权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卖出。分配方案应改为:该房的市面出租价格减去实际支付的租金后的金额,双方平均分配,继续使用该房屋的一方每月支付对方应得的部分(及租金差额的50%);双方都不使用并且转租的,可各得收益的50%。注意:因为不是产权房屋日后的收益会有不确定性,只能每月分配利益。
2.已满18岁的孩子的学费,双方共同负担。
3.离婚时就业能力更强的一方应承担较大的责任或分得较少的财产,因为在婚姻持续期间对家务操持较少的一方在工作事业方面更能成长较快。尽管感情破裂矛盾尖锐,利益倾斜和照顾弱势方是很有必要的。

孩子以成年,40万分 三份

三个人都分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