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0:15:59
原户口簿有爷爷、叔父、我三人,户主是我爷爷,户口簿清楚写着叔父是爷爷的侄子,而且叔父自在我家以来,称呼爷爷一直为“大伯”,如果法律上的养子女关系,怎么这样称呼? 这样可能证明叔父不是爷爷的养子女.
还想请问下? “法律上的养父母子女关系”需要什么来证明?
原户口簿有爷爷、叔父、我三人,户主是我爷爷,户口簿清楚写着叔父是爷爷的侄子,而且叔父自在我家以来,称呼爷爷一直为“大伯”,如果法律上的养子女关系,怎么这样称呼?
还想请问下? “法律上的养父母子女关系”需要什么来证明?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以上所指什么意思? 我的爷爷于1999年去世,奶奶也于2002年去世。
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的侄子(也就是我的叔父)有没有权利继承他的遗产? 叔父自1周岁就来我家,也在我们这边买了户口,一起生活近40年了。
现在爷爷、奶奶已去世,他的遗产应该由谁继承?由我父亲,还是他与叔父平分? (注:我爷爷仅我父亲一个子女)。
遗产如下:40平方的砖混平房两间,是早年由爷爷和奶奶单位为他们盖的,现在房子已于2004年拆迁。当时开房商给的价格是:360元/平方,计:360*40=14400 这笔钱由我的父亲拿的,然后又以2004年当时的市价在原回迁地购买一处商品房。
现在叔父要求把这处商品房平分他一半,这样行吗?还是有其他的办法。属于叔父那份遗产怎么分给他?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

关于你叔父算不算你爷爷的养子,参照两点:1,有无民政局出具的文件;2,你叔父对你爷爷是否构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两点相辅相成的。也就是说,若你叔父有民政局的文件证明是养子,而你叔父也对你爷爷进行了扶养老人的义务,则应该算是你爷爷的养子。关于遗产继承,若你爷爷奶奶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可参考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

能否说的更详细点

俩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