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07:03
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的侄子(也就是我的叔父)有没有权利继承他的遗产? 叔父自1周岁就来我家,也在我们这边买了户口,一起生活近40年了。
现在爷爷、奶奶已去世,他的遗产应该由谁继承?由我父亲,还是他与叔父平分? (注:我爷爷仅我父亲一个子女)。
遗产如下:40平方的砖混平房两间,是早年由爷爷和奶奶单位为他们盖的,现在房子已于2004年拆迁。当时开房商给的价格是:360元/平方,计:360*40=14400 这笔钱由我的父亲拿的,然后又以2004年当时的市价在原回迁地购买一处商品房。
现在叔父要求把这处商品房平分他一半,这样行吗?还是有其他的办法。属于叔父那份遗产怎么分给他?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

你没有说明你的爷爷和你叔父是否形成了法律上的养父母子女关系。照你说的情况看只是在一起生活,但没有在法律上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如果是这种情况,你的叔父没有继承权,但由于是从小和你的爷爷一起生活,可以适当的分给一些遗产,但这里的适当的分给你叔父遗产并不是代表你叔父有继承权。

你父亲,因为是唯一的继承人,侄子不是直系亲人,那怕住在一起多久,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除非你爷爷立了遗嘱给他,反之,他也无权拿一分一毫,打官司都是他输.

叔父无继承权,因为有第1顺序继承人时,由第1顺序继承。
不过,该房屋是叔父的居住地,动迁补偿金额里有他那份,因此该房屋叔父还是有一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