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3:21:41
奶奶、爷爷去世留有一套房子,父辈子女5人,请问此5人的配偶是否享有遗产分割的权利?离异的配偶,但户口并未迁回出处,仍保持结婚时状态,是否享有分割房产的权利?另外,与老人同住之子女是否优先于其他子女享有分割权?又或者本身所使用之住房部分不可列入遗产中?

下面是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房屋是否属你奶奶和爷爷遗产.如果是,才能进一步探讨下面的问题.

原则上,子女5人是有继承权的,配偶不直接继承.
如果是离异,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均不会享有分割的权利.
原则上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平等继承,因此,与老人同住的人是不存在所谓的优先权的.
至于你所说的本身所使用住房是否不列入遗产,那只有一个前提,就是该房产不属你奶奶和爷爷的遗产,否则必须要列入遗产范围.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以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第一问:不能,除非丧偶。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问: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也不能分割前配偶父母的遗产。

第三问:要看房产证,谁是房主,如果是父母,不论实际使用者是谁,都属于遗产。

5人的配偶享有遗产分割的权利.
离异的配偶,但户口并未迁回出处,仍保持结婚时状态,如果存在抚养关系就享有分割房产的权利.
与老人同住之子女不存在优先于其他子女享有分割权,在法律上,继承权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