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增值税发票满三个月发现把银行名称“金”写成“鑫”,能否作废重新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4:40:40
对方税已交。
这张发票如果已经通过认证,问题应该是不大。
作废重开是不可能了,要处理的话只能是由对方取税务局的相关证明,由你方开具红字发票冲掉,再重新开一份。然后对方用红票做进项税额转出,再用重开的发票认证抵扣。
你是开此增殖税发票的公司吗?你打电话问问对方公司词专用发票有没有抵扣啊~也就是有没有验证~如果已经验证通过了就没什么了~不用重新开~如果是对方拿去抵扣没有抵扣到的话,他应该会和你联系的啊~最好在年前处理了。要不过了年麻烦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