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每年”两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1:19:37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置了某种设备和软件。并甲乙两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内容中有:甲公司每年支付给乙公司技术服务费1000元。并且双方都签字盖章了。过两年后(前两年交过服务费),甲公司不需要此服务未由,不交服务费的话,违反合同法吗?因为合同中写到“每年”!
请高手指点

那要看你签订了几年的合同啊 比方说签订了3年 每年就是1000元 你也不能不给 他也不能加价 但是没有年限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意义: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自我矛盾的合同条文,双方自愿订立,没有伤及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出让方对标的物有处分权,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出于欺骗目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偏说 每年 的话 我感觉 当初签订合同时候就是有欺诈行为了 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以合同为据!

看期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