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1800万,招待费允许扣除多少?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59:36

招待费允许扣除=1800*0.003+3=8.4万元.

税法上规定超过一千五百万元时.
为营业收入乘以千分之三再加三万元.

按现行所得税条例的规定,年销售额在1500万以下的,可扣除千分之五,“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扣除千分之三。所以,可扣除和金额为:
1500×0.005+(1800-1500)×0.003
=7.5+0.9
=8.4万元

招待费列支标准问题:是按规定比例范围内,据实扣除,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0.5%,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3%。
销售收入1800万允许税前扣除的招待费=1500*0.5%+300*0.3%=7.5+0.9=8.4万元

所得税前扣除办法规定1500万元以下的允许0.5%在税前列支,1500万元以上的0.3%的在税前列支,你1800万元,应分为两级计算.
1500*0.5%+300*0.3%=8.4万元

1800*5%0=0.9万元

1800万*0.003=5.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