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托车撞人,民事调节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24:19
夜间,受害人正在路上步行前进,一辆摩托车从后面撞倒受害人,受害人当时后脚根流血,动不了,巨痛! 受害人要求送医院进行检查,骑摩托车的人一再拦阻,并说:“就流点血,没事,去什么医院啊”。过不久,受害方家属来了,立即把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可骑摩托车的那个人不去医院,还在出事地点,后来受害方报警,警察把骑摩托车的这个人的摩托车扣押,让他去医院看看。到医院后,造事者的家属也来了,但是不肯掏当时的医疗费。
请问:1 象这样的情况受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2 被扣押的摩托车会不会被造事者在交通局事故科找熟人取走?

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等都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
第二个问题那就没准了,如果肇事者的关系很硬,很有可能找熟人把扣押的摩托车取走

1,你可以要求全责赔偿.
2,案件没有处理,执法部门不会把车放走的,你可以放心.
特别说明,你只要不是故意拖延不出院,对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