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是指多大年纪?有什么优待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32:01

根据湖南省的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次结婚的为晚婚,晚育是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对于晩婚晚育,可以延长婚假、产假,但各地的标准不同,以下是相关规定: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鼓励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的满23周岁,男的满25周岁结婚属于晚婚。
女的满23周岁后十个月生育的算晚育。
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对晚婚的奖励是这样的: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晚婚假应当在婚假后连续使用。 对晚育的奖励: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给予假期三天。享受三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女方十五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三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