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按14条创口够4厘米,构成轻伤。愈合后却没有瘢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32:2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儿童达 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14条创口4厘米,构不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