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一年不能多次分红(预分红)的法律文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33:07
我想知道有没有外商投资企业在年度内不能提前预分本年度利润的相关法律文件或法规中的条款。

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预分利润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文时间:2004年08月09日文号:财企[2004]133号【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我部1993年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 [(93)财工字第47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效益较好,无到期 债务,按规定预缴所得税后仍有较多利润的,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可预分一部分利 润”。经研究决定,财政机关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预分利润事项进行审批。《外商投 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93)财工字第474号]第二十四条, 以及其他外商投资企业预分利润审批的有关规定相应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从上述文件看来是可以预分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