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令有无法律效力?有无强制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14:09
如题

有法律效力。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职权。
根据上述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发布命令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有法律效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当然具有强制性。

当然有了,只不过比其他的效力稍微小些。

有法律效力,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