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社保为什么要按最高基数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3:44:46
我在桂林工作,02-04年单位帮交了两年的养老保险,后来换了单位,保险没接上,至今3年了,我去社保咨询,社保打了一份补交清单给我,补到2006年12月需6000多元,我想不通,以前单位都是安最低基数给我们交的社保,为什么我现在要按最高基数来补,社保工作人员回答说这是规定,我说可不可以不补了,我从今年开始重新交过,她说不可以.我真想不明白,为什么不可以按原来基数补交,我才28岁,55岁以前我都可以交27年.为什么不可以让我重新开始交纳养老保险,中国的文件规定难道就这么没有人情味.还是我们的地方政府有猫腻,请路见不平的大侠相助,也请在社保单位工作的人员给解释一下.

1.由于你离职后没有接续上保险关系,所以补交的时候的基数就应该是桂林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这是符合规定的,不知道你说的最高基数是不是这个?

2.各地在实施社保的时候都有自己规定,如果社保的工作人员告诉你必须补交的话,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按照规定办,当然你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了解情况是否属实

不应该啊,是不是让你缴滞纳金啊。办养老保险跟办理身份证一样,一辈子只能有一份养老保险,所以你不可以重新办理份新的,但是可以中断缴费啊,譬如说中间的几年没钱可以不缴。还是再问问你们当地社保的吧,咱想办事呢态度好点,不行再找找人吧,应该这里有活动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