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大家帮帮忙。二手房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37:23
我买了一处二手房,8月25日在中介签订买卖合同,由于房屋在银行抵押,卖方需先清贷,合同约定买方筹首付款以卖方清贷时间为准(没有约定具体时间)。9月13日,卖方找一个垫资机构替他清贷,垫资机构冻结我(买方)首付款。9月24日,卖方清贷完毕。我们9月31日去房管局打买卖协仪。我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银行没有批下来,于是转成按揭贷款。10月18日,第二次去房管局打买卖协议。10月29日过户。现在房款卖方已经拿到,但他不搬家,说我违约了,首付款存晚了,贷款耽误时间了,要求赔偿。当初换银行是他同意的,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我有没有违约?合同明确规定交房时间,但他就是不搬家。请大家帮帮忙!我该怎么做

看你说的这个情况 我个人认为你多少是有一点违约的 你办理贷款 公积金组合为什么没有办下来??这个肯定没有卖方的责任 问题就是你的

不过现在这个情况 我建议你和他协商(正式一点) 最好要求中介一起参与~~说明不腾房的原因 要求中介做证 然后法院起诉他 要求他腾房 并支付自交房之日 直到你起诉当时 每天的违约金 找个专业的人帮你算!!
起诉吧 你肯定赢 他找不到你太多 不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