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一个有关不当得利或悬赏广告方面的案例并进行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10:41
要有案情哦,越详细越好,辛苦辛苦了~~

一个人在商场看到一款随身听,标价980元。他知道其他地方都是2000左右,于是赶紧买了俩。后来商场盘帐,发现标错价,找该人索要。该人不还。
回答:那人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商场。并且从题目上看,此人对利益的占有还属于恶意,所以就算随身听已经灭失他也应当承担返还的义务。

我花费 充值,冲了 200元,因为 输错了 一个数字,冲到了 别人手机上!,
本人 + 10086 多次联系 该人,该人 未予 返还!

我可以 以 不当得利 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