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一直没按当初承诺和我签定聘用合同,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4:45:35
我从大学毕业后就通过公开招聘在某市的中省直垂管单位(有公务员编,有事业编)工作,差一个月工作就满3年半了。单位违背了当初在公开招聘时在媒体公布对我的承诺,一直以没有空编为由不给办理工作关系(人事档案还在自己手里,组织关系已经迁入单位),连劳动合同都不签。单位当时这样写到:“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月薪1000元,经考核达到职位要求后人事关系转入**局事业单位。”试用期满后也没有人找我谈话。并且一直使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目前虽然工资待遇与正式人员差不多,但因为没有空编,到现在也没有给上任何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其是我买房时没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项就将近损失2万元,再加上我们单位都是发十三个月的工资,可是到现在也没有享受到这些应有待遇。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才能让单位尽早给我落实编制,并且以前工资、保险、公积金、工龄等的损失如何补偿?希望专家能给予解答或帮助,谢谢!

1.找劳动部门反映问题,天天闹,闹它个鸡飞狗跳,不给你办,叫他爽死。不怕穿小鞋就用这条。
2.找找关系,请请客,送送礼。争取转正。
3.还是自己努力一点,提高自己的工作成绩,迫使领导无法不重视你。
4.业余自己搞点外快,弥补一下损失。
5.离职,自己去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