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附加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3:46:37
1.一直都以为附加税中: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堤坊费2%,平抑基金和地方发展费是1(千分之一)%.,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进项大于销项时,就不用交增值税时,那么后两项平抑基金和地方发展费也不用交,我知道后两项是按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来交,前几天去专管员交网上申报的申报表打印件,他说让我从我们有销售收入8-10月起交附加税,那么,这样说是对的吗??

2.请问如果要交附加税除了要交易8-10月的,11月也有销售收入是否也要交,先计提再交,分录是否为:(假如销售收入为8.5万)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平抑基金
其他应交款-地方发展费
我们这的城建税是是百分之七,乡镇才是百分之五

一般纳税人企业,城建税按增值税5%缴纳,教育费附加按3%交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1%交纳.可能是各地的不同.
附加税要补的(8-11)月,可以填写一张凭证就行,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平抑基金
其他应交款-地方发展费
在附件中注明是8-11月的附加税。
小规模纳税的人城建税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