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4:28:57
我母亲今年72岁了,同居老伴在同居前给她了一笔养老金,生活了三年后看她累病了就反悔,说没登记结婚告上法院,法院判还,现没钱可还,又累出一身病,她名下只有42平房产可居住,2000多元工资可领,她儿子名下还有两套没产权的房子可用,法院可以因为老人没法还,也不同意还而将她抓起来或判刑吗?急切盼望有好心法律人士给个国家法规的回答,谢谢

70周岁以上的是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如果那42平米的房产有完全的产权.法院会强制执行这套房产.
我国民事诉讼法216条规定,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的期限为1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须品.采取前款措施的,法院应当做出裁定.

XCX339说的对,补充一句,该拘留是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不同,不会判刑。只有对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才可能判刑。你母亲没有能力执行,所以不会判刑的。
另外需注意的是,行政拘留可以重复使用。
不过,你母亲年纪大了,法院在使用拘留手段时会谨重考虑的,不会轻易使用。

这种情况,属于可执行而被执行人拒绝执行的情况。因为你母亲每月2000元的工资,后除基本生活费外,剩余部分完全可以被执行,如拒绝执行,是可以拘留15天的。

不会,因为你母亲没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