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04:43
我父母原有的住房是公家的,后来厂里让个人自己把房子买下来,但因为父母没钱,我们一共兄弟姐妹七人,其中五人出钱共同买了这个房子,但房产证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并且父亲和我们签了一个协议书,内容是父亲在百年以后,我们兄弟姐妹五人可以共同处置这个房子,并且每个人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现在父亲过世了,我想问一下:
1、我们签订的这个协议书有效吗?
2、现在我母亲还健在,我母亲有处置这个房子的权利吗?(比如她在遗嘱中说将房子给谁)
3、如果母亲也去世了,这个房子应该由谁继承?没有花钱买房子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1、协议部分有效,因为该套房屋属于您父母的共同财产,您父亲不能处分您母亲的份额,所以必须要征询您母亲的意见,否则协议只能处分该房屋一半的财产权利。

2、如果您母亲健在,房屋产权也未发生变更,那么您母亲可以处分该套房产,当然您母亲在遗嘱中完全处分该套房产也侵犯了您父亲的遗产继承人的权利,您父亲的遗产继承人可以提出异议。

3、您母亲去世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等,那么按照法定继承,所有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均可继承。

上述是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当然对于出资买房的子女来说最好的办法是证明父亲当时和5个子女共同签订的这份协议效力及于母亲,也就是需要证明当时您母亲对这份协议是知情的。如果效力及于母亲,那么该套房屋的继承人应为出资的子女,不过建议尽快明确产权,尽快进行产权过户。

这个房子应当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婚后共同财产,你们母亲虽然未在协议上签字,但可推断其知情,因此此协议应当认定对你母亲有效,如果另两个继承人若不服则须诉讼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