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务派谴是否是加重剥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19:32
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费难道不是从劳务派遣人员头上拿的吗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在国内市场上一直备受争议。目前规范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极少,基本上是立法的空白点,因此,新法在第五章中整整用了第二节共十一个条款来规范劳务派遣。
有关劳务派遣的条款,也一直是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最大的争议焦点之一。此次劳务派遣新的规定中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3、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等。
从这些新规定的趋势看,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预期利益与以前相比,将大为降低,劳务派遣用工的市场规模也将缩小。
新劳动法在劳务派遣公司成立的标准、派遣的人员待遇标准以及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等上有了合法的约束,更有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派遣制度目前被哪些心怀不轨的用人单位利用,给劳动者带来一些损害,是值得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