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高人帮助解答:法律案例分析1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1:53:34
一、案例分析
1999年11月,王某拾得陈某电脑一台。同年12月,王某将该电脑以市场价卖给张某。张某在买该电脑时,并不知道该电脑并不为王某所有。2000年1月,陈某得知王某拾得其电脑并卖给张某后,告知张某,该电脑为其所有,并要求张某将电脑返还给他,张某表示反对。两人因此诉至法院。(请用《物权法》的规定分析)
请问:(1)张某是否要返还电脑?
(2)如果张某是通过拍卖购得该电脑,张某是否要返还?如要返还,是否可以要求陈某赔偿?
(3)如果陈某是在2002年2月以后,向张某提出返还电脑,法院是否支持陈某的诉请?
请说明详细的适用法律

1、张某并不需要返还电脑。
2、如果张某是通过拍卖购得该电脑,更不需要返还,要赔偿只能是王某与陈某之间的事,因为张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市场价买的,在新的《物权法》中,这叫正当所得。
3、如果陈某是在2000年1月得知王某拾得其电脑而于2002年2月以后才向法院申诉,法院是不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