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精神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33:56
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左股骨粉碎性骨折,3根肋骨骨折,掌骨骨折,脑挫裂伤,大脑出血。目前已入院治疗3个月,康复情况良好,准备出院休养。但行走仍不便,一年后还要做二次手术,取出左股骨中的髓内钉。请教法律和法医鉴定方面的资深人士:
1、是现在做伤残鉴定好,还是二次手术后做伤残鉴定好,是否必须现在做伤残鉴定?
2、就目前的情况能否评定为伤残,大概几级?
3、如果不被评定为伤残,能否申请精神赔偿,申请3万左右合适吗?
希望大家针对我的提问回答,急用,我还会加分的!!!!!!!!

1、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逐条回答你的问题:
  1、请注意: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因此,你最好是在做完第一次手术后治疗终结后15日内做伤残鉴定,因为你的第一次手术已经治疗终结,后面的属于康复期间。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