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房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58:54
此房为拆迁后分到的公房 里面有我和我奶奶的户口 之后奶奶单方面购买了此房 我不知情 奶奶在逝世前立下遗嘱将此房给我伯伯 之后房产证的户主就是我伯伯的名字 但我的户口还在里面 他的户口不在里面

我想请问 对于此房 我还有什么权利? 居住?或者还有什么?他有没有权利将我的户口迁出?

非常感谢!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也就是说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对象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产权人!
原房屋的产权人 才有优先购买权!

你仅仅是户口在里面而已,没有什么权力,居住的权力都没有.
他有权力要求你搬出去和要求你把户口迁出去.
因为在法律意义上他是房主.

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奶奶单方面购买次房,首先就是不合法的,因为此房子你应当具有知情权,和优先购买权,你奶奶买此房子应该征求你的意见,在你放弃购买权的情况下,她才可以单方面购买,因此她首先就已经违法,所以你只要可以指出证据证明你奶奶在购买时你不知情,和你具有房子的购买权,就可以到法院主张你奶奶后面的所有行为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要求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