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凭合同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3:59:39
该合同内容:
标题:《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XXX物业发展公司
乙方:XXX
甲乙双方经充分磋商,平等互利合作经营XXX公司管理的一间门面,现就有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甲方提供座落在XXXXXXXXXX铺面一间,乙方提供所需经营资金,并由乙方承包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叁年。承包期间在经营过程中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及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承包经营所用消费、电费、卫生费和经营引起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须每月交付承包款人民币(700元)给甲方,交付时间定于当月的一至五日,逾期未能支付,甲方除追清乙方所欠款项,并于次月上旬收回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由此引起的合同终止,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乙方无开门营业,又无向甲方缴交承包款,逾期一个月,甲方将自行开门收回提供的房屋,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合作经营期间,必须守法经营,注意环境保护,做到文明经商。
四、乙方在铺面经营期间,必须保护好房屋及水、电、卷闸门等设施,如对房屋及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修缮和赔偿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经营需进行室内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同时合作期满铺面的房屋装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五、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人民币(700元)保证金给甲方,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结算承包款后如数退还给乙方。
六、合同经营期间,如甲方因市政规划、改建或改变其他用途需要回收提供的房屋,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届时乙方无条件服从。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计费时间从二OO六年四月一日起。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OO六年四月一日

问:就以上合同,如今甲方在合同期间,要收回铺面供自己办公使用(甲方为国家单位),乙方能否要求甲方赔偿?应该如何赔偿?

六、合同经营期间,如甲方因市政规划、改建或改变其他用途需要回收提供的房屋,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届时乙方无条件服从。
跟据这一条款看来,甲方如果也提前两个月通知过你方,说明甲方没有违约;如果甲只是临时才通知你方,甲方的行为属违反合同的行为,跟据《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你可翻阅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到律师事务所先咨询一下吧。

你应该到律师事务所先咨询一下再找律师去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