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这样发给我们助学金对吗?(作为一个学生我很疑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23:29
我是一个在校大学生,最近由于家庭困难,我 申请了助学金,我是 山东省的(我查看了助学金管理办法 一人是2000)在发放助学金的时候,院系里先给我们开了个会,会上说:这次,我们助学金由于中间的种种财政问题,学校决定发放额度为1000,以前我们也一直是由克扣的,都是克扣500。今年的决定,我们也通过了学校同意。发放金额改为额度2000的一半,励志助学金也是如此,发放2500。
我 很疑惑,既然国家发放为什么还要克扣,那克扣的钱用到哪里去了,我 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和道道。不知道这样合法不 合法? 请明白的人给予解答,我们院系每年助学人数百多人,这样 克扣下去,钱也为数不少,那钱到底是干什么去了,国家的政策到底有没有落实到我们贫困生身上,难道,连贫困生的钱也要 “吃”一部分吗? 请专家解答!!!
感谢!

基本上都是按照财政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精神执行的,各个学校还有一定的细则,你可以到你校的网站上去查找细则,应该有的。不知你要找哪个学校的,你可以在百度搜索出输入:四川高校助学金实施细则,注意下面的相关搜索及更多相关搜索,你就会看到部分学校的实施细则。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 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