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套房贷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26:04
我两年前在建行贷款买过一套住房,一年后提前还完贷款并将此房屋卖掉了,今年准备购置一套新的住房,可是办理贷款时,建行的人告诉我由于我以前贷过款,所以这次再贷款就必须交50%的首付,而且利率也成了8点多,可是我现在名下没有房屋,怎么能算第二套住房呢?
这个第二套住房的判断标准是如何定的呢?
我这种情况是否是第二套住房呢?

央行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规定,“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须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因此,您可以要求当地房管部门查询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由于所购房屋已经出售,查询结果应该是您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0,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应该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把你问的那个人切巴切巴啃了吧!!

自己去看看:
http://house.focus.cn/news/2007-12-12/407191.html

不算第二套房,到其他商业银行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