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多了,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5:54:54
我的一个好朋友的难题
她在单位工作一年多了,从06年9月到现在。
也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才300块钱。
没有任何福利待遇,没有加班费,法定节假日也不休息,礼拜六礼拜天还加班,没有任何养老、医疗保险。
单位就一直说她是临时工。
应该怎么办?
到哪里能反映这个问题?
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回答的详细,多给分!
她在单位工作一年多了,从06年9月到现在。
也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才300块钱。
没有任何福利待遇,没有加班费,法定节假日也不休息,礼拜六礼拜天还加班,没有任何养老、医疗保险。
单位就一直说她是临时工。
应该怎么办?
到哪里能反映这个问题?
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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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要首先确定他是否是劳动关系,如果不属于临时性的完成一定服务项目的帮工关系,应当享受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交纳劳动保险和加班工资。
如果你说的情况,单位认为他是临时工,那基本可以排除帮工、雇工的法律关系,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聘请当地律师进行维权。
等到明年一月一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双倍偿付工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处理。
找劳动局
工资底就不说什么,,没有任何养老、医疗保险,也没什么毕竟是临时工,,可是礼拜六礼拜天还加班,法定节假日也不休息,没有加班费,这就有点不象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