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原其使用电脑配件被更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3:54:32
公司已与员工签署解除协议,并有相关的交接清单,双方都签字了,相关工资已接清,但第二天我公司发现这名员工使用的电脑内硬件设施有更换,不过当初原来上岗时并未与其有交接这台电脑配置的书面文件,并且其办公室钥匙不只他一人有,而且在这名员工之前也有一离职员工使用过,这两人进行工作交接时也没有相关的电脑配置交接清单,请问我公司现在该怎么办?还能追求其责任吗?
可我这里有一份那名员工当时手写的公司电脑配制清单(因为那名员工当时兼职公司网关),现在他走后的电脑配置和那清单上不一样了,不过他没有签字,请问这能当重要证据吗?

这种情况~~你是完全没有办法证明的,这种事情要起诉的话,
首先你要可以证明,这台电脑在这名员工接手前的配制是什么;
然后要证明这台电脑在你公司只有这名员工可以接触到,别人没能接触,也就是说要证明这台电脑只有这个员工才有能力更换里面的配件,别人不可能有机会更换;
最后你要可以证明这台电脑在员工交接时是否和交接前不同,这条一定要和最前面一条证据形成证据链才有用,如果只有后一项没有最前面一项,也没用

三条证据只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你公司才可以起诉这名员工
啊~忘了,还有种情况,可以证明,就是你公司有监控系统要是能够拍摄下这名员工的偷盗行为,那前三种证据都不用,这一种就可以直接报警了~

不过看你上面说的这种情况,对你们致以十二万分的同情~~~没办法,你们公司只能自认倒霉了~~~

恐怕有点悬,我上面说了,在法律上,讲究的是所有证据要讲究能够形成证据链,更别说你这个清单他没签名,就更不能算数了,
再者说了,你反过来想想,如果你做为一个事外者,一个人只有一张别人写的列表单,能够证明这东西是他换的吗?
别忘了,你还要证明,这名员工走的时候的配制呢,回头人家可以说是你自己换了里面的东西呢,你也不能证明这东西不是在他走了以后被换的呀

另外,你能证明这台电脑只有那个员工才可以接触吗?不能吧?这员工总要下班的,人家回头可以说,是别人换的呢,

老兄,跟你说实话,你这种情况,拿人家一点脾气也没有,你还是以此为戒,长个教训吧,如果公司规模日渐变大,还是请一个专业的行政管理人员进公司立立规柜为好~~
有时候一个好的行政管理者起到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即使有这种管理者时可能感觉不到,但是没有的话,或都说出了事的话,你才会知道,一个好的行政管理可以为公司带来多大的好处~~~很多老板不重视,总是事到临头了还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我看呀,你们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有点混乱呢

公司关于电脑也有责任
没有做相关的交接工作
如果公司能有具体真实的证据证明可以向该员工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