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近四年没给签订劳动合同,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及补交四年的养老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47:28
我四年前进入现在的单位,进入公司大概一年后,单位召集所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学生准备签订劳动合同,但终因劳动合同上的条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而作罢.此后,公司也一直未提出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今年年初我主动提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以"再等等看别人有没有签订合同,一起办理"为由一直拖到现在,我去找过二三次,前几次均没有准备答复,直到前几天我又去,答复我说领导还在研究,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问题,单位是否用我还在考虑当中,不是我想签合同就能签的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只要我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得以各种借口推拖,并且我前四年的三险是不是应该给我补上??如果单位不同意,我该通过什么渠道解决??我有没有胜算???
另外,如果我想要争取我的合法权益,我是不是该搜集及提供一些什么样的证据?????还有,如果我现在想辞职,那我能不能要求补交以前的养老保险???

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给你提供了劳动环境,且有明确的劳动内容,你也提供了实际的劳动,那么,你们之间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你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就合同的条款你们可以协商,如果就合同条款协商无法解决的话,如果有异议的条款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你可以到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的。
另外,你所要保留和收集的证据是能够证明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件或者相关工资单等,甚至人证等等。
保险的事情,单位是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如果没有为你办理,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他们会予以处理。或者你可以通过仲裁的途径拿回应有的利益,为你补办保险,如果补办不成的,可以以现金形式给予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