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42:34
我在一家县级医院上班已有4年半多了,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买任何的保险(全医院400人都没有),如果现在要求跟他签劳动合同的话,我以前的4年工作对我有帮助吗?法律有保护这种情况的条文吗?我在没违反“劳动法”及医院院规的情况下和中层领导发生私人恩怨,医院能随意辞退我吗?我怎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呢?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多多指点!谢谢!

明年一月份新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功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量杯工资

所以明年劳动合同法生效时,如果它还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协议话,有权要求他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如果不给签的话,最后你有权要求他按每月两倍工资支付。

他们不给你买保险也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这也是劳动法有规定的。

用人单位没有权力随意辞退你 你可以向县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让他们帮你纠正用人单位的不合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