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月开具的两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寄送途中遗失,本月重开之后之前的发票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6:53:52
遗失的是机打的普通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先应立即报告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手续批下来后要到税务指定的财税报登出(要收费的)(不是所有报纸都可以的),公开声明作废;等报表刊出后,再把报纸和有关资料一起交主管税务局审批后,可以重开一张交给对方,不用交两次税了。

对此种情况,不一定要重新开具发票,如果还在认证期内,可以把存根联复印件和销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给购货方,则购货方可以拿这些资料去税局认证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