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的几个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49:45
1、我是2007年7月与现在的公司签合同的 ,最近听说我们大家无论现在有没有合同 都要在明年1月签新的合同,这合不合法?
2如果签了算不算是二次合同?
3如果公司说要签就要签 好多年 ,那我怎么办?

1、你已经于07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若你的合同期在一月份结束,那么公司跟你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没有特殊情形,这样合法;但是,若07年7月所签订合同期限在1月份以后才结束,而公司跟你们所签订新的合同期限从1月份开始,这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需要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若公司强行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与法不合。
2、如上所述,需要看具体情况
3、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你可以不接受 。

什么做法都有,什么担心都有,我服了!!

别担心,明年重签就重签,只要不是给你改了工作单位就不要紧。新的劳动合同法你劳动者的保护只会更多,不会少。
如果你担心公司要跟你签很多年,那么,新法对劳动者更有利。因为劳动者只要提起三十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法对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也做了限制的(不超过单位为你支付的培训费用)。

还有其他疑问就到我的空间去看看吧。

1、合法
2、不算二次
3、2008年签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后,就要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是这么说的,应该合法.
不算
协商。。。,看看你的使用期

是合法的,和单位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