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的实施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3:21:43
新劳动法中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实施之后,我为此担忧的是:我本人以前不是上海户口,今年才把户口迁入上海.在某单位工作已2年,并有合同.今年已45周岁(50岁退休).以前没有买过养老保险,今年单位才开始帮我买养老保险.但是新的劳动法出台之后,单位有可能会跟我终止合同,因为他们考虑像我这类面临退休的人有可能会成为他们的负担.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什么特殊政策吗来保护像我这类人?

如果合同到期,单位可以和你解除合同,没有办法。不过,解除合同时单位需根据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付给你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六个月以下的,按半年算。
另:在单位工作期未给你买保险的,应当赔偿你保险应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