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用人单位索要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17:42
我是06年毕业的大学生,在本地的一家重工业企业上班,刚到厂那会公司领导说没有见习期,只有3个月的实习期,三个月后我把合同签了,结果到了分厂领导说有一年见习期,不愿意干就交3000违约金走人,然后就干了,现在找工作不容易啊.期间找公司要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人事以各种理由拒绝给我合同,现在进厂17个月了,见习期还不给过,要合同也不给,领导说了,这是大企业,不怕你告,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走人.这是啥社会啊
现在的问题是已经签定了5年的劳动合同,我要去劳动局投诉要求必须有劳动合同才行.无限制的延长见习期,劳动合同又不给我,我找谁去啊!!!

1、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的一种制度,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办理转正手续,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现在学校根本没有分配义务,所以见习期与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已不相适应,但是依然合法存在。
2、你签了合同,没有拿到,公司领导再否认当初的说法,这是一个十分尴尬的情况。因为根据上一条,公司可以解释为你的见习期延长到了两年,而且随时可以辞退你,而不需要补偿(见习期辞退与试用期辞退一样)。
3、“不愿意干就交3000违约金”,不知道这违约金指的是什么。如果是公司、毕业生、学校的三方协议约定的,就已经失效了,因为那只是约定你必须到该单位报道,但是报道之后,你如果立即辞职,也不需要赔偿。如果是未满合同期限违约金,也不必担心,因为你处于见习期,和使用期一样,辞职不需要赔偿,更何况到了2008年1月1日,这种违约金约定自动失效。
4、万般无奈之际,建议你采取软的、灵活的手段获得劳动合同,或者取得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具体做法是一方面更加积极工作,不再提起合同问题,表现为一种干上他一辈子的打算。另一方面与相关领导搞好关系,或使他愿意主动给你合同,或者利用一切机会获得已经签订合同的证据(只要证据到手,就等于合同到手了)。
5、大单位的确有点呼风唤雨的能力,但是更加担心成为被告,尤其害怕记者。因为单位越大,越在意信誉和社会声誉。

现在这样的单位太多了,虽然国家三令五申的让各单位与员工签定用工合同。

但实施起来却很难,你也可以去有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大多数结果是用人单位被勒令与员工签定用工合同,但你却会被找茬开除。

这就是社会,天下乌鸦一般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