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合同,交了押金,不做,可以全额要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20:26
我姐姐07年12月1日入职一品牌服装店(交了押金),现在她怀孕了,想结婚,她想08年1月1日向上面提出辞职,押金可以全额要回吗?
根据新劳动法行得通吗?
补充:(入职前签了一年合同)
知道的告诉一下,谢谢了,新劳动法看过了,不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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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劳动法行得通吗?
补充:(入职前签了一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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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而押金等就是变相的担保,即使是服装费也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在辞职的时候要求他们返还,他们不予返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劳动监察部门很乐意干这样的事情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查实一个罚款500到2000。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
没有特别规定的话可以要回。因为你那是以前签的合同,所以不属于现在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是不管是用以前的还是现在的都可以要回。
我想应该可以吧,好象用人单位是不能收取工人押金的.
肯定能要回的,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员工任何押金.再说她刚到公司没有试用期吗?就按试用期来说的话,员工也随时可以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