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丢失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13:20
我一个朋友在一家网吧做网管工作,已经工作了40多天.昨天在他上班时间内`网吧丢失了一台液晶显示器.网吧老板说:因为是在我朋友当班时间内丢失的.那台显示器价值1600元,让我朋友赔偿1000元.(当时网吧上班的还有收银员 清洁工等 但老板并没让那些人赔偿,而是让我朋友和网吧两方赔偿 我朋友赔偿1000元)请问这样合理吗?
没有签订合同`工作时只说了丢失物品有责任`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责任大小`

有合同吗?如果合同规定你朋友有这个责任,那就陪吧,如果没有的话,一定拒绝赔偿。主要看在不在职责范围内。

另外这个事情的关键是报警破案,按理是没有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