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办理中的房产,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怎么撤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59:12
买卖双方已经在房产局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并且交纳了部分费用(3%的契税),从新画了图,但是5.5%的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都未交,新房产证也未办。由于买方当时只交付了定金,余款并未付清,现在由于种种原因余款不能支付给卖方。我想问的是在双方都同意撤消合同的情况下,怎么撤消?目前情况下,房子归谁?我在当地房产局咨询时,他们说,必须把剩余的税交清,办完新证,然后在过户回去,真没别的办法吗?

过户签字为准。签过了就撤不了。没签的就退钱,签协议。和平解决吧。你的应该撤不了。契税都交两证都快出来了。房子已经不是你的了。

契税都下了就是买方的证都下来了,已经没有办法了。除非你们在房管局有很厉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