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的一些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39:16
我和妻子协议离婚已经5年了,有个10岁男孩当时在协议里说好了由她来抚养,我们结婚后买的一套房子也给她了。现在她要再婚了,要我把孩子带走,她不再抚养。房子仍然归她,我觉得她有点过分我该怎么办?房子我可以不要但总得有孩子的一半吧?请帮个忙。谢谢!

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这样你就很清楚了吧。至于能拿到多少,那就要看具体情况了。看你说的情况,当时财产协议是因为前妻要抚养孩子才多给前妻的,所以现在既然前妻要违约,你应该要分到离婚前夫妻共同财产的50%,不过要扣除这几年的抚养费用。

这个问题你应该向相关律师咨询一下,他们的回答比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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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觉的你老婆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