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新劳动法关于养老保险规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1:55:58
我店问题也许有些偏,但现在是好多人都面临的实际问题。问题是:
1、我是在北京工作的河北省人(档案在河北省),北京公司给我们上了社保5险,如果我以后回河北工作了(各种原因)这些保险可否转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实际操作中有那些实际问题(象当地工资水平、保险接口等)要注意。转移后对个人可能有那些影响。
2、我在老家没有工作过,我可否同时也在河北交纳保险,符合法律规定吗?具体怎么操作,好像有些人就是在老家自己交着保险,北京也有。防止回老家工作,保险转移中存在问题,就直接把北京的险退了,用老家的保险继续。
3、补充一下,5险中是不是只有养老保险可以转移,而失业,医疗,工伤,生育都不能转移吗?不能转移可以退险吗?能退出那些部分。
4、在户口所在地,如果不能同时交纳养老保险,可以交纳其他4险吗?
都需要2008年最新的规定哦
5、在补充一点:两地交多份保险的情况,可以享受双份待遇吗?在外地领取北京的养老金麻烦吗?

1、应该是可以转的,到你转入地河北的社保局开一个接收函,然后到北京你办理养老保险的社保局办理,北京社保局会出具一个你在北京缴纳保险的清单,然后你拿清单就回河北社保局就可以了,几天后北京社保局会把你在北京缴纳的保险费转入河北社保局了,以后你就可以在河北缴费了;
2、没有必要缴纳2份养老保险到退休时只可以领取一份的,现在如果缴纳了2份你可以把2份保险合并成一份的;
3、应该是只有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因为失业保险是公司和个人按办理缴纳的,你失业后回得社保局会给你按照你缴费的年限给你发失业保障金,工伤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个人不承担,都不能推险;
4、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可以自己缴纳,其他的应该是有单位的人员才可以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