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死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0:21:29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临时工性质的矿工,在矿山工作时被塌下来的石头砸中,住院28天后不治身亡。
请问下,这样可以要求怎么样的赔偿?
是《工伤保险条例》,还是国家对矿难的专门规定?
给的具体点,谢谢大家~~·

虽然合同没有签,但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法律承认并保护这种关系,对于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单位按照工伤的待遇标准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的范围为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数额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上述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
附:工伤保险条例的网址,赔偿标准具体参见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74508

还要根据当时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来决定哦,。这个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