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犯罪成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43:24
我在一私企工作,岗位为出纳,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误,长时间未认真仔细盘点现金,出现短款6万多元,自己无法找出原因和短款的时间,公司要我负全部责任,并限期让我还清,否则就诉诸法律,追究我职务侵占的罪名.请问:这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或其他罪名?请教法律专业人士,谢谢!
如果公司想尽一切办法,追究我呢?在法律上它能办到吗?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政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

而根据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五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2·25 法发〔1995〕23号)中规定: 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所以按照你所说的是不能够构成这罪名的,而且你所说的应该也不构成犯罪,除非你有主观上的故意。如果归还了被侵占的财物,原告又不追究了,一般就可以“没事”了。
最后,希望你妥善处理这件事,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对了,记得给分。

不构成犯罪,但只要不能查出短款原因你就要补上。

该情况属于当事者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短款,应追究其经济责任,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大小,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
玩忽职守

已经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