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让每人签合同后交60元,违反劳动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10:25
1.60元上交后把档案由组织部档案室转到人才市场?!这就是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的改革,不交给人才市场就得自己保存.
2.合同要求统一按照上面部署签上2008年之前的某个日期,合法吗?
为什么事业改革有些地区有的单位并没有进行?

请高人指点!

一、签劳动合同收费肯定是违法的。根据你的补充问题,60元可能是人才市场一年的档案保管费。

二、以下的回答中有一部分是推测,事实不一定是这样。

1、学校这种做法是在规避法律,因为把档案交到人才市场去了之后,你和学校就不再是劳动关系了,而是另一种对学校说成本低廉的劳务关系。而你也不能享受劳动法中赋予的劳动者各种权益了。

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经有很多单位在这样做,把员工的关系转到劳动派遣公司,来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2、合同按统一部署的时间签当然是违法的,合同要按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来签的。以前没有签的时间段应当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有关于违约金的内容,我想学校是希望在新法实施之前和你们签订合同,这样违约金的约定就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这个劳动合同实际上是在2008年签订的,而不是和他要求的那个日期相吻合,那么这个合同本身就存在缺陷,如果你能保存证明合同有缺陷的证据,你就可以借此通过法律途径使违约金等新法排除的条款无效。

还有我比较关注学校和你们签订的合同是不是不包含各种保险的内容,最好能看看这份劳动合同。

按理说你们早先就应该有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合同应该还没有到期。如果学校急着让你们重新签订也有可能是有这个原因:新劳动法规定连续工作满10年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的单位想重新签劳动合同把你们的工作年数中断一小段时间,在法律上把工作年限清0。

最好能看看你的新合同是什么样子的,有哪些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