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法出来了,公司还不签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7:07:17
07年不签合同,08年新的劳动法出来了,公司如果还不给签合同?若推迟到08年三月份还不给签,是不是就代表无限期的合同啊?就算是无限期限的合同,反正不签定合同公司就不给交保险之类的,那又有什么用呢?那对我们员工来讲根本还是没利益的啊??大家能给点指教吗??

新劳动法1月1日生效,按照规定,公司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1个月,也就是说到2月1日他可以不和你签合同。2月1日必须签,否则就是违法,除了追究相应责任外,还要补偿你每月200%的工资,就是说你2月份的工资就翻倍了,一直到签订劳动合同为止。而用工满一年不签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到08年3月。因为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我个人认为是到09年1月仍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总之2月1日之前,你着急也没有用。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所以如果你们公司08年2月还不跟你签合同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的工资,要是公司不支付,你就可以给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
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还要看你在这个单位已经工作了多长时间了,如果快满十年了,只要满了10年你不提出一定要订立固定期合同,公司就得跟你签无固定期合同。
要是公司之前没有给你们上任何保险,那就更好办了,直接去仲裁,一告一个准,公司除了补上保险还要支付经济补偿。

不是你所说的那样。3月份如果还没有上保险的话你可以举报。我不是很清楚其中的内容,好象是签满三年的合同就是永久性员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