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合同,且无任何赔偿。请问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7:46:45
我2000年进公司,最近一次合同2008.1.2到期,公司以经营状况差为由不予续签,且无任何赔偿。请问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告他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你还在该公司上班,那你应该保留工作时间持续的证据,(如工资条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自2008年2月1日以后,不签劳动合同的,工作一月就可以领到双倍工资。

如果你仍在该公司工作,那你应该保留工作时间持续的证据,不签合同也没有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自2008年2月1日以后,不签劳动合同的,工作一月就要支付一个的经济补偿金。因此,保留证据是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

与公司协商不成应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只有对仲裁不满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