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54:33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不能抵扣,是否需要认证,在申报表中如何反映

现在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的也要认证,再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不认证就会形成滞留票,税务机关比对出来还要购销双方写情况说明的,比较麻烦。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在已经认证抵扣的情况下,货物改变用途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将已抵扣的税额转出。这个因为已经认证过了,所以不能再次认证。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进项税额转出”和“不能抵扣”是两个概念。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在已经认证抵扣的情况下,货物改变用途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将已抵扣的税额转出。这个因为已经认证过了,所以不可能再次认证。
不能抵扣,一般是指在购买货物时就知道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时就不能认证。如果认证了,还得转出,有多此一举的意思。

申报表中有“进项税额转出一栏”,填写转出的税额。
没有认证的不能抵扣税额,不用单独反映。

可以不认证入帐,但在年底时税务局有个比对结果会显示你单位所取得的发票未认证,需要到时说明一下